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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黄金年代(2)

好在他的母亲玛丽里瑟,是一个很能干的女人。

在走遍了曼哈顿和布鲁克林的公寓后,找到了一间算得上物美价廉的两居室无电梯公寓,才不至于让一家四口人在纽约的街头风餐露宿。

哦,对了。

恩尼还有一个妹妹,叫做“米希里瑟”,现年十四岁,在曼哈顿一所公立学校上学。虽然学费免费,但学杂费加上伙食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所以,恩尼或者说原身,在16岁高中毕业后,就直接辍学去打工了。跟着父亲乔治一起,在喜互惠超市当兼职搬运工,周薪只有可怜的12美元,但好歹也能贴补家用。

只可惜,天有不测风云。

就在两周多前,原身不幸在搬运过程中,被一堆货物砸倒、掩埋,受了重伤于是,李恩就这么水灵灵的来到了这里。

而这段时间,由于右手被货物给砸骨裂,所以恩尼一直没有工作,都在家里休息。

也是借着这段时间,恩尼在家里思考了很多。

老话说的好,来都来了~

那么,最重要的就是生存、赚钱!

而在细思之下,恩尼也对未来有了一个大致的方向。

要说发展科技、把握时代机遇创业什么的,他肯定搞不定。

但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职业写手,搞文抄他擅长啊!

何况,40年代是美国文学的黄金年代,无论是战争文学、非虚构文学、现代主义文学,还是科幻、侦探、奇幻、哥特这些类型文学,全都是八九点钟的太阳,文坛可谓是蓝海一片。加上这个年代还没有短视频、短剧这些东西抢占市场。

当一个作家,简直是最好的选择!

要知道海明威可是靠着每天500字的咸鱼写作,就成为了一个买得起私人游艇的富豪。

最重要的是,1933年元首为了巩固纳翠的意识形态,在柏林贝贝尔广场大肆焚毁所谓的“禁书”之后。

各国民众对“图书”的需求,就到达了一种高峰。

因为,他们需要从图书中汲取到精神力量,来对抗那疯狂、极端的思想。

简而言之一句话,只要能写出好作品,在这个阅读需求极高的年代,就不愁没有销路!

至于第一部作品,恩尼也有了想法——那就是写短篇。

毕竟写起来轻松,写作周期短,很快就能拿到稿费。

搬运工什么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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