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你看到后面就知道了
他驱动着灌铅的双腿把自己带进厨房,目标明确:食物,任何能塞进嘴里让他不至于倒下的东西。他找到几个还算松软的小餐包,强咽下去。胃里有了点东西垫着,那念头就再次火烧火燎地翻滚起来。
因为吃东西后似乎有了力气,它就越发凶猛地噬咬着他的神经。
随便谁都好。
只要你杀死一个人,我就跟你走。
啪嗒。一盏铜质古董壁灯忽而亮起,灯光猛地刺入眼底:大概是电路接触不良。
但那一瞬间的光照亮了他手边料理台上的一样东西。
那是一把剔骨尖刀。
它细长、笔直,冰冷,像一截凝固的寒光。不知道谁用过后随手放在这里的,刀尖上还残留着一点处理生肉时留下的暗红色碎屑,让它闪烁着一种近乎活物的、湿润的微光。
他的视线就像铁屑被吸向磁石,死死地钉在那把刀上。
喉咙里干得隐隐作痛,刚刚咽下去的餐包像冰冷的石块堵在胸口。他抬起手捂住自己的嘴,压下那股涌上喉头的酸腐反胃感。
他拿起刀,刀面上反射出一个他只见过一次的笑容。
那是任映真的脸。
是啊。他豁然开朗。
在这个鬼地方,要么因为答不上真心话完不成大冒险死在那个破游戏里,要么死在其他几个家伙的手里。他想要带走的人比他更容易被杀死
杀是唯一正解。
张翊琛握着这把刀,跌跌撞撞地穿过一片狼藉的厨房岛台。他的目标不是任映真至少现在不是。那么其他人选谁呢?那个看起来就像搞密教的马修?地产商德雷克?已经疯狂的本杰明?
厨房另一边是巨大的对开门冰柜和双开门冰箱。
门没有关好。
刺骨的冷气丝丝缕缕地从冰箱门缝中渗出来,混合着食物的气味。
如果想要有足够的体力杀人,面包是不够的,他得弄点肉来。他大力拉开冰箱门,咣当!
冰箱内部刺眼的白光和冷气瞬间一同喷涌而出,像一条巨大的舌头舔在脸上。
包装好的沙拉、成排的鲜奶盒,码放整齐的布丁罐子还有——
他猜那不是火腿。
张翊琛的目光凝固在冰箱最下层那个巨大的保险抽屉上。
它原本应该是用来放新鲜蔬菜的,但现在敞开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