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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6章 牌坊下的故事(5)

“大家肃静,肃静,我听听,他们都是怎么骂的。”

厢典是负责与诉讼有关的法条援引、解释的。

地方上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不值当的去县衙打官司的,诸如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等,都是他负责调解、处理的。

“骂詈罪,笞一十。”

董一行刚说完,行官郝正就立即用炭笔记了下来。

“咦?辱骂官员,再笞一十。”

郝正继续记。

“骂人‘绝后’,一十。”

“骂人‘不得好死’,一十。”

“一十。”

“一十”

古时候,骂人也是犯法的。只不过和现代一样,如果后果不严重,司法官一般不会追究。

就和现代一样,骂街的人很多,但是你骂的这个人如果不是气死了或者自杀了,或者造成比较大的舆论影响,通常不会追究。

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犯法。

而古今不同的是,除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有一些情况在古代是会被严厉追究的。

那就是以下犯上,因为冒犯了礼法。

最严重的以下犯上是骂自己的祖父母或父母,只要他们去官府告状,一告一个准,死刑。

次一等的就是辱骂官员,包括低级官员辱骂高级官员,只要追究,都要受笞刑。

这里边也有详细规定,就是“七不骂”,骂了就加重处罚。

比如骂人绝后,骂人不得好死这类恶毒的诅咒,就属于“七不骂”。

邓大娘泼辣,在乡下时骂惯了,而且这些话正是泼妇骂街最喜欢用的骂词。

樊实倒不擅长口舌攻击,可是刚刚被人敲了一棍,怒火中烧,便也学舌一般跟着恶毒咒骂起了自己的女儿。

樊冬现在只能坐在轮椅上,旁的也干不了什么,所以也是抻着脖子,跟斗架的公鸡似的骂个不停。

那污言秽语,听的薛良这样一个出身市井的人都要听不下去了,忍不住皱眉道:“老董,差不多了吧?”

董一行道:“成成成,小郝啊,该笞多少下啊?”

“哎呀,你们先打着,我算算哈。”

郝正赶紧嘟嘟囔囔地计算起来。

巡检吴四喜领着几个铺丁,迫不及待地冲过去,把樊实一家三口按在地上,正好一人对着石牌坊的一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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