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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审判孙传庭(4)

都察院官员负责问罪,刑部官员负责记录,大理寺官员负责定刑,整个流程简洁明了。

孙传庭走上衙门会堂,不能坐,只能身着布衣站在中间。

在他走进来后,都察院的官员们便按照这几个月收集的罪证询问孙传庭:

“孙伯雅,汝有三罪”

“其罪一,汝知士绅有罪,何不上报三司,而是独断独行,擅自杀害李贡生等人?”

“其罪二,士绅虽有罪,汝又为何擅自抄家?”

“其罪三,私自调动拱卫营,汝可曾想过后果?”

都察院派来的都是顾党官员,而顾党官员又归周延儒节制,因此周延儒算是给了孙传庭面子,只给他定了三条罪,不然按照他的作为,恐怕不少于二十条。

“孙伯雅,请自辩吧”

周延儒看着堂上孙传庭,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而孙传庭也作揖回了一礼,随后才道:

“其一,上报三司来往最少十日,事情拖延恐生变,而吾持尚方剑,下令斩杀李贡生等不法士绅并无不可。”

“其二,士绅有罪,罪可株连三族,既然株连,自然要抄家。”

“至于罪三,调动拱卫营乃是不得已而为之,其因在于成都兵马司、衙役腐败所至,若调动他们,必然有人通风报信。”

孙传庭一一辩解,看得出经过四个多月的休息,他恢复了不少心神,不似往日颓废。

只是面对他的自辩,都察院官员还是需要进一步询问定罪:

“三条虽有理,却法不容情,若是朝廷大臣如汝一般独断独行,那规矩还有什么用?”

“倘若谁都不守规矩,那朝廷岂不翻天?”

说到这里,都察院官员转身对周延儒作揖:

“主审,下官以为,孙传庭虽没有逾越,但并没有按照朝廷的规矩行事,行事僭越这一罪难逃。”

说罢、都察院官员坐回位置上,而周延儒也看向大理寺官员,按照流程问道:

“行事僭越,按照大明律如何定罪?”

“按照吏律,擅为更改变而乱成法,应当定死罪”大理寺官员作揖回应,但他紧接着说道:

“然,孙伯雅在朝为官颇有功绩,而此举又全系百姓,加之近来四川全省百姓求情,应当降罪量刑。”

“我等六人商议,应革去官职散阶,下放为民。”

大理寺的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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