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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一章 徙陵制度(7)

交给内阁。

关于终止战争,外交往来,民生治理这种容易取得民意的事情交给皇帝。

齐国式大明宗藩体系下的国家,只要齐王没有废杀郡王的权力,那郡王在齐国做官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内阁之中肯定要有宗室,但不能占据绝对席位,不然齐国的统治终归还是以宗室利益为主,很容易出现鱼肉百姓的政策。

六个席位的内阁,宗室占两个,工人占两个,农民占两个,皇帝有决策权,这就足够应对未来百年了。

至于士大夫和地主豪强?朱由检不宰了他们算他心善。

想到这里,朱由检眯了眯眼睛。

齐国的士绅豪强很简单,反倒是大明的士绅豪强难对付。

对于怎么对付大明的豪强士绅,历史上已经给了朱由检答桉。

其中最值得借鉴的就是西汉的徙陵制度。

徙陵制度是汉高祖刘邦时期的一种“有效选择”。

汉初刘邦建立西汉时定都于关中,由于当时关中人口因战乱而稀少,因此刘邦听从刘敬的建议,下令将关东六国的强宗大族和豪杰名家、名门望族共十几万人全部迁到关中。

这些人迁移过来之后,不能随意安置,不然一不小心就是下一个动乱之源。

为了妥善安置这些人,刘邦下令将他们全部安置到长陵(刘邦的陵墓),并在长陵附近修建长陵县邑,供迁徒者居住,此即为陵邑制度的来由。

刘邦将这些强宗豪杰迁移过来不仅避免了他们的造反,也避免了他们对土地的兼并,自然也杜绝了地主豪强的坐大。

这些豪强地主好不容易通过兼并土地、贿赂官员等手段坐强坐大,结果随着帝王的一道诏令不得不放弃辛苦攒下的基业前往帝王陵附近居住。

这种政策,无形中缓解了地方上的阶级矛盾,是以此后的后来的西汉皇帝,都会修建陵邑来安置这些迁移过来的“富豪”。

如此利于统治的陵邑制度不仅担负着“强本弱枝”和“防御匈奴”两大任务,也担负着缓和阶级矛盾,阻止地主豪强坐大,加强中央集权的任务。

可见邑陵制对于汉朝初期的作用是十分巨大和必要的。

不过,作为特殊时期、特殊环境、特殊背景下产生的徙陵制度之所以没有得到传承,原因是其种存在着很多的弊端。

对于一个朝代、一个国家来说,稳定的环境才是基础,百姓迁徙本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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