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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陈捷的政治觉悟(1)

陈述完毕,进入提问环节。

所有人的目光,都下意识地投向了钱卫东。

大家都在等着看,这位以犀利著称的青年学者,会如何向陈捷发难。

钱卫东清了清嗓子,果然第一个开口,语气尖锐:

“陈捷同学,你在论文的第二章,用很大篇幅,试图构建一个所谓‘华国式合法性基础’,并且狂妄地宣称,要与西方主流法理学进行对话。”

“我承认,你对凯尔森和哈特的理论,做了一些梳理,但你的核心观点,即认为华国法治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政治认同,恕我直言,这是一个典型的、用政治学概念偷换法学概念的错误!”

“法律合法性,只能来源于法律本身,来源于一个更高阶的规范授权,这是法理学基本常识!”

“如果法律合法性要靠人民认同来赋予,那是不是意味着,当人民不认同时,法律就可以被推翻?这岂不是将法治,置于一个极其不稳定的民粹基础之上?请你解释一下!”

问题直指陈捷整个理论大厦的根基。

会议室里的空气,瞬间凝固。

李响和林薇作为旁听学生,坐在后排,都不由得为陈捷捏了一把汗。

陈捷脸上却看不到丝毫慌乱。

他甚至对着钱卫东,露出了一个赞同微笑:

“谢谢钱老师,您提出的这个问题,正是我在写作过程中,反复思考和辨析的核心,您对于法治稳定性的担忧,我完全理解。”

陈捷先是肯定了对方问题的价值,缓和了对抗气氛。

然后,他话锋一转,不疾不徐地说道:

“但是,您可能对政治认同这个概念,产生了一点误解。”

“我所说的政治认同,并非您所理解的,那种一时一地的、情绪化的、不稳定的民意,而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经过历史检验的、凝聚了整个民族共同体根本利益和长远追求的根本意志。”

“这种根本意志,在华国政治语境下,具体体现为我们宪法所确立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它不是外在于法律的,而是内在于法律的,它就是我们法律体系的最高价值和最终灵魂。”

“至于您担心的稳定性问题,恰恰相反,一个仅仅依靠形式逻辑自我循环的法律体系,才是脆弱的,因为它脱离了它所根植的社会土壤和人心向背。”

“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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