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埋下了一颗种子。
我第一次,对纯粹的数字产生了怀疑,转而对那白纸黑字的律法,燃起了前所未有的冲动。
我开始疯狂地自学法律。
白天,我是盛世集团无可挑剔的注册会计师。
深夜,我是在法条与案例中苦苦求索的考生。
说来好笑,我明明逻辑能力很强,但对电子产品却总是一窍不通。
即便到了现在,我还是不太会熟练操作电脑这种设备。
律所里大部分的电子文件处理,都是助理帮我完成的。
而在那时,我为了在网上查找一条国外的判例,对着那台笨重的、时不时就会蓝屏的台式电脑,折腾了整整一个晚上。
我对着那明明看起来简单无比的操作界面一筹不展,好不容易连上网络,那“嘀——嘀——”的拨号声,简直是比催眠曲还管用。
现在想来,那时候笨拙地敲着键盘,连“复制粘贴”都要试好几次的自己,真是可爱得有点可笑。
我又聪明,又努力,而会计学的严谨逻辑,对我成为一名律师更是如虎添翼。
所以几年后,我终于拿到了那本梦寐以求的执业证书。
可当我向集团提出,希望从事法务会计相关的工作时,却被高层断然拒绝。
公司只需要一颗精准的、不会犯错的“财务螺丝钉”。
不需要一把可能会对准内部的“手术刀”。
我挣扎了很久。
一边是平坦开阔的康庄大道。
一边是荆棘丛生的未知险途。
最终,我想起了小雅离开时那双绝望的眼睛。
我毅然递交了辞呈。
“胡闹!”
那天晚上我爸气得在电话里对我大吼。
“你知不知道你放弃的是什么?!从零开始?你以为当律师是过家家吗?!”
“我坚信我能成功。”
但现实的耳光,比我想象中来得更快、更响。
我很快就发现,创立一家律所,光有决心和专业是远远不够的。
我花光了在盛世集团几年攒下的所有积蓄,才勉强支付了申城cbd写字楼那高昂得令人咋舌的首期租金。
然而,最大的难题接踵而至。
根据规定,要成立一家合伙制律所,我至少还需要两位合伙人。
那段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