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确实盗用了商户甲的图案。
赵玉琸当庭宣判:“乙盗用他人图案,制作假冒绸缎,违反市场规则。责令乙立即停止销售假冒绸缎,销毁所有库存,并赔偿甲的经济损失。同时,对乙处以五十两银子的罚款。”
商户乙不服气,想要辩解,却被赵玉琸厉声打断:“证据确凿,你还有何要狡辩?若是你再不服,本官便将你移交刑部,按律论处。”商户乙吓得不敢再说话,只能乖乖认罪。
第二个案件是短斤缺两。一位百姓在市场买粮,发现粮商使用的斗比官方标准小,一斤粮食实际只有八两。百姓与粮商争执不下,便告到了市令官署。
赵玉琸传讯了粮商,当场核验了他的斗。果然,粮商的斗比官方标准小了两成。赵玉琸当庭宣判:“粮商使用不合格的度量衡,欺骗百姓,责令其立即更换合格的斗,并向所有被欺骗的百姓退还差价。同时,对粮商处以三十两银子的罚款,若再犯,没收其市券。”
粮商连忙认罪,承诺会尽快退还差价,往后诚信从商。
两场案件的审理,很快便给赵玉琸在百姓和商户心中树立了公正、严明的形象。百姓们纷纷称赞赵玉琸是个好官,商户们也对他心生敬畏,不敢再轻易违反市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