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小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件很神奇的事。
就是一幅画。
画里面有一个胖胖的小男孩,抱着一条金鱼,旁边还有好吃的苹果之类。
看了之后,我惊得目瞪口呆。
这世上竟然还有如此好看的东西。
从此,我对这些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后来,我发现有一个地方还有更好看的东西。
它就是供销社。
在一个玻璃柜里面摆有许多花花绿绿的小人画,非常的好看。
我很想看,但看不到。
因为需要钱,而我没有钱。
让我十分惊喜的是,我很快有了钱,而且是一笔大钱,十块人民币。
现在的人可能会哂哂一笑。
我以为是好多钱,原来是十块。
十块钱算钱吗?
的确,现在的十块钱只能算是小小的钱,吃碗米粉估计都不够。
但上世纪七十年代,却不是这样。
当年,一个小学民办教师的工资每月只有六元,一个在生产队出工的全劳动力一个月收入也就六、七元,所以十块钱绝对是大钱。
我现在就拥有了这笔大钱。
这笔钱是我从家里一个破木箱里发现的。
这天,我无意中打开了这个木箱,里面有衣服,翻开这些衣服后,我就看到了十块钱。
当时,我的心里格外地兴奋,有一种想唱歌的感觉。
如果能飞的话,到天上飞一下也行。
我立刻想到了供销社。
里面花绿绿的图书。
我抓起钱,飞一般跑到了供销社。
我兴奋地大声地说道:"阿姨,我要买图书。"
谁料,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
这个阿姨接过我的钱,却不拿图书给我。
她盯着我问道:"这钱从哪里拿来的?"
我说:"我是从我家里箱子里拿的。"
她立刻说道:"钱我没收了,我要交给你妈妈。"
我马上不敢吱声了。
虽然不愿意,但我始终不敢说什么。
大人在小孩子面前具有绝对的权威,无论说什么,我们是不敢反抗的。
当然,钱肯定给了我母亲。
因为我感觉到了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