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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余孽(下)(4)

前世在他看来,是极其庸俗的手段。

可放在这个时代,却无疑讨尽了麋缳的欢心。

走在河畔,突然从树上摘下一朵花,插在麋缳的发髻上,几句简单的夸赞,都足以让麋缳心花怒放。

只是,刘闯依然不知道,该如何与麋缳开口。

这件事拖得越久,就越是麻烦刘闯这心里,也非常着急。

今日,他打算去盐水滩学射,哪知道麋缳听说之后,便吵闹着要随刘闯一同去,见识一下常胜的射术。

“这个嘛说不好。

感觉着,还是陈到的射术更精湛。不过似他那种程度,恐怕也看不上我。常胜的射术虽然不比陈到,可他愿意教我。所以在我看来,常胜的射术比陈到高明,除非陈到愿意教我。”

麋缳噗嗤笑出声来,给了刘闯一个白眼。

“就会乱说!”

“这可不是乱说,实事求是耳。”

“罢了,说不过你待会儿我一定要看看,那个常胜的射术有多厉害。”

麋缳说着,纵马就要走。

却听得刘闯突然轻声道:“三娘子,且慢。”

“嗯?”

麋缳勒住马,扭头看去。

就见刘闯端坐马上,正举目眺望。

“在看什么?”

“刚才,好像看到了一个熟人。”

“熟人?”

麋缳一怔,顺着刘闯的目光看去。就见城外护城河畔,三三两两聚集着一群衣衫褴褛的人。

“哪个?”

刘闯指着一个背影,“就是那个人三娘子,你可觉得眼熟?”

麋缳一怔,忙仔细观瞧。

只是距离太远,她有些看不清楚,于是摇了摇头,轻声道:“看不清楚。”

“咱们过去看看!”

刘闯说着,纵马疾驰。

象龙马犹如一道闪电,很快就追上了那个人,拦住他的去路。

珍珠紧随其后,也来到刘闯身边。麋缳这才看清楚,刘闯说的那个人,衣衫褴褛,头发蓬乱,脸上脏兮兮的,更看不出模样来。他个头不高,170公分左右,低着头,看上去很害怕。

笨熊不是一个喜欢欺凌弱小的人啊

麋缳疑惑看着刘闯,有些不太明白刘闯的意思。

这段时间,朐县城外有不少流民,大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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