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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鲜血与诅咒之戒(2)

点的话,以自己子爵身份,怎么可能竞争不过雷文一个男爵!?

“雷文,你给我等着,早晚有一天,我要让你狠狠栽个跟头!”

雷文也收到了来自雄鹰城的消息。

其中的细节,让最近颇为烦躁的雷文难得舒缓了精神。

“南茜啊南茜,没想到,你竟然已经晋升到了4阶。”

应该就是自己离开后这半年多的事情吧。

恐怕是为了照顾他的自尊心,所以南茜一直没有将消息公布出来,想等到雷文也突破四阶再说。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一丝笑容在雷文嘴角荡开,然后随着信笺内容在眼前展开,就越发收敛不住了。

领民、铠甲和武器的收获固然令人欣喜,但领民需要消化,马贼们身上的重甲普遍劣质,需要回炉重造,都不能立即转化为效益。

真正让雷文开心的,是战马。

诺德行省虽然有养马地,但产能并不高,否则也不至于连斯莱特和原本福克斯这两个伯爵家族,都只能将重骑的规模维持在1000-1500人之间。

这一战后,虽然马贼们逃走不少,战斗中又有不少战马死亡,但终究还是留下了大量马匹。

要知道,一个马贼基本是标配两匹战马的。

更何况,还有为数众多的驮马。

而且,这一次分赃、哦不,分润战利品,除了约翰子爵有资格竞争之外,根本没人能和格里菲斯家族争夺主导权。

约翰子爵又极为大度地只要了一些重甲,完全让出了马匹份额。

所以,格里菲斯家族获得的马匹数量就颇为惊人了。

“战马12200匹,驮马31000匹!”

这个数量,足以将雷文的部队全都武装成骑兵了!

当然,马甲需要时间锻造,而骑兵也不是步兵骑马那么简单。

但如果这些牲口充实到前线,那就意味着整支军队的机动能力大幅度提升。

相比之下,增加的粮食消耗,就不算什么代价了。

好吧其实也算的。

要是这些大牲口挪到前线,每天就要额外消耗至少25万磅粮食——比养现在这么多军队都费粮得多!

怪不得说养一个骑兵的成本,是一个步兵的10倍,现在雷文算是体会到了。

马才是真的吞金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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