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决策更加骄傲和自豪。
我本来就该是这个百人长!
“大人,您真是太厉害了,这些没毛猴子看到我们玩那些尸体,一下子就没了脑子,比野猪还好抓!”几个哥布林拖着一个被打成残废的人族士兵来到了斯尼克面前:“这个,请您亲自动手!”
斯尼克面无表情地割开了被俘人族的喉咙,装腔作势:
“这个人头我心领了,之后我可以自己去杀,你们也别总是围在我身边、想法子讨好我。”
“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杀几只没毛猴子!”
“是、是大人!”那几名哥布林顿时一惊,钦佩无比地转头离开了。
斯尼克也不打算光说不练。
只要亲手杀了一个人族士兵,他之后的地位就稳得不能再稳了!
目光四处逡巡,斯尼克终于发现了自己能够得手的目标。
一个受不了哥布林侮辱同伴尸体、从而脱离队伍的士兵。
他身上的装备看起来比普通雄鹰军更好一些,虽然也穿的是皮甲,但上身多了半件板甲护胸——也许是个小官吧。
因此虽然陷入到了哥布林的包围之中,但一时间却还没有丧命。
机会!
斯尼克眼前一亮,抓起了地上猎刀,矮下身子开始冲锋,上半身与地面平行近乎紧贴在地上。
就在冲到那人族身后时,斯尼克高高跃起,举起手中猎刀朝着那雄鹰军士兵的后脑砍了下去!
在这一刻,那士兵忽然转过了身,眼中带着清晰的惊讶和恐惧。
然后就被斯尼克狠狠一刀劈进了脑门,随后整个人被斯尼克的冲势扑击躺倒在地。
“妈妈”
那人族士兵口中嗫嚅着说了最后两个字,眼中的神采渐渐消失无踪。
“呵,人族,也不过如此嘛!”
斯尼克没有仔细听那人族说了什么,只是欣赏着那人族头顶伤口流出的血液,心头欢畅极了。
这才是人族该有的样子嘛!
就该像那些锁在屋子里的雌性人族一样,乖乖地听从他们这些哥布林的命令、乖乖地生孩子、然后乖乖地去死。
而不是在不知道什么人的领导下,来到血吼行省、来到他们哥布林的土地来杀戮他们哥布林。
感受着体内流淌着的力量,斯尼克心中充满了信心和渴望。
听说就在北边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