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整整十二年,他都没能凑齐晋升三阶的资源和材料!原本他已经认命,打算再干3年,到了50岁后,便退休成为一个自由民,找个小镇隐姓埋名的生活。因为一旦过了50岁,就算凑齐了晋阶材料也没什么意义了。
然而就在这时,命运女神却眷顾了他。
让他碰上了雷文伯爵远征兽人帝国的事情,又恰巧,雷文伯爵愿意拿出爵位来敕封奖励,如果这都不算是命运女神的安排,玛葛实在是找不出任何其他理由。
要知道,无论是在帝国,还是在米德尔斯大陆,晋升的材料虽然难以寻觅,但终究还可以奢望。
可爵位,却是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
有了爵位,就等同于有了领地,而领主,就是领地中唯一的王!
世袭罔替,千秋万代。
玛葛相信,在这个世上,任何人跟他易位相处,都不可能忍受的了这份诱惑!
即便雷文伯爵将原本的爵位一分为三,可哪怕是最低等的“见习骑士”,也足以让玛葛拼尽一切去争取!
回顾他的一生,就是流浪者的一生,从小就是孤儿,被一个老佣兵收养,后来老佣兵在自己63岁时,才注册了自己的第一个佣兵团。
那是只有4個人的佣兵团,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两个人。
因为只有玛葛和老佣兵是人,其他两个,一个是半兽人,一个是地精。
后来,他们都死了。
只有玛葛活到了现在,并且成为了一个300人的佣兵团团长!每至深夜,玛葛都会在想,这般耀眼的成就,若是老佣兵还活着,那一定会为他感到自豪吧!
可现在,他还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成为老佣兵口中念念不忘的贵族!
这并非是玛葛的幻想,而是即将发生的事实!因为玛葛率领的2500名佣兵的左侧翼,遇到的居然不是野猪人,而是一群由哥布林组成的炮灰!
相较于那些头脑简单却力大无穷的野猪人而言,哥布林这种矮小的绿皮畜生,玛葛觉得自己用脚趾头都能夹死两个。
毕竟他可是货真价实的二阶强者!
“兄弟们!随我冲!爵位就在眼前!”
不怪托尔他们瞧不起佣兵,也不怪别人都用异样的眼神打量他们,当了一辈子佣兵的玛葛比任何人都清楚,佣兵的本质到底如何!
所以大声吼了一句之后,玛葛就不再关注其他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