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朱载已经无比确信,这小太监,就是刘瑾。
他一声冷笑。
“你想对我家眷不利?”
小太监恭敬地回答道。
“不敢。”
他缓缓转过头,清秀的面容被烛火映照上面竟是一片如女子般的哀婉。
“只是与公子有段露水姻缘,性命将尽,前来了结一二,求个心安而已。”
说话间,竟是真的红了眼眶。
朱载一阵恶寒,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半步。
“你疯了?”
小太监点点头。
“算是吧,朱公。”
“未修性功,就强行做这种事,自然会受到反噬的。我每死去一个分身,我本身就稀薄一分,受分身的影响就更强一些。”
“朱公子虽然废物,但也是您手把手养大的,若刘锦衣不是真的爱他,刘瑾又如何能藏在他的身边不被察觉呢?”
“就如陛下一般,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又有谁分得清呢?”
朱载觉得一阵反胃。
他好像看到了一团由数十具尸体的血肉纠结而成的怪物,五官、毛发、指甲、牙齿都混杂其中,正振动着血肉、朝他发出人类的声音。
他终于明白,刘瑾对皇帝那没来由的狂热忠诚是从何而来刘瑾是个疯子。
在被安期生切分之前,在化名刘锦衣潜伏到朱翊镜身边之前,他就已经是个疯子。也正因他是个疯子,才能扛得住安期生的切分。
用李淼前世的话来说,他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会情不自禁地爱上加害者和敌人。
因为皇帝让他成为了太监,所以他爱上了皇帝,对他忠诚;因为他要装成女人陪朱翊镜睡觉,这种屈辱又让他爱上了朱翊镜。
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现在则变成了怪物。
只见刘瑾说完这些话之后,却是忽然间顿住了,整个人僵在原地,好像一个死物一般。过了半晌,忽然颤抖了一下。
抖完之后,他的神态变了。
恢复到了那个如同人偶一般的“正常刘瑾”模样。
他面无表情地朝着朱载一拱手。
“朱——”
“杀了!”
朱载一声令下,阮梅陡然出手!
峨眉刺瞬息间就刺入小太监后脑及心脏之中,而后一搅——小太监便扑倒在地,如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