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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与邻近村镇联手(3)

塚,并设立“岭南北商馆”,成为过境者的临时集市与疗愈场所。

北商馆开幕当天,已有中原商客带来白银、丝绸、茶具,换取岭南红木雕塑与茶叶商票,实现岭南首次向北输出的真正落地。

苏锦瑟发明“银贸商票”,以银票备兑实物货物,并加入信用评级机制。

评级甲、乙、丙分别代表信用状况;甲级客户享受通道优先权与低税率,丙级需配押金与赎票。

商票发行与兑换由岭南本盟所控制,若兑换不及时可扣除履约担保金。

商盟律所成立,配备三位律师与十名说书人,负责调解商业纠纷与合同违约问题。

他们常驻山南盟议所,遇纠纷如货物接收延误、银票丢失等事务,共可当即仲裁;必要时延展至古山北道北商馆解决,与中原仲裁机构互认处理结果。

商盟设立“岭南商学馆”,聘请归顺者授课,教授会计基础、合同法、南洋语言、易货流通等技能;苏锦瑟还推动“岭南手作坊”,教授竹木雕、陶器描绘、染布工艺,使村庄成为区域技术传播中心。

顾清霜设计“护航护卫队”制度,每支南洋航队由岭南精选民兵护送至三洋港口或北商馆。护卫队五人小组,轮值机制保障长途安全。

为防范海盗与山贼,护航队也在南洋三舵设置“联防条令”,商盟之间互通“护航令”。

顾清霜将原本战时布网常态化,设立“岭南知事所”,常驻情报官与培育本地情报志愿者,甚至安排“商业侦察团”配合商旅,将外来风险(如海盗、黑市奸商)在初始阶段发现并规避。

叶长歌与北岭、新田寨、乌山寨等尚处边缘的寨子代表签订“雁翎联盟”,承诺互通交通、情报与商贸渠道,以岭南为核心共享商盟资源。联盟成员享有信贷补贴与商团护卫权。

通过北商馆,叶长歌与中原财团代表—华商枢密林氏—签订贸易协定:向岭南输出布匹、瓷器、盐银,岭南则输出木雕、陶瓷、茶叶。商业互惠中,也铺平了岭南长远向中原融合的道路。

村庄已变为商业枢纽:北商馆日均交易额达千两银;三南洋分舵共同引流岭南人超过两百人常驻。

民众的财富实现分布式增长:除村中富户,普通家庭也可参与红木加工、副业养殖,收入日益增长。

治安稳定与形象提升:村寨未再发生因商路而引发的绑票劫盗,信访率大降;合作其他寨子也让岭南成为“值得信赖”的商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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