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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十八年前(2)

案件,都能记得这么清楚

当然,也可能是目暮警部昨天接到白石的电话后,又去翻阅了卷宗。

不过白石这时,更加听出了目暮警部的弦外之音。

“‘警方’以自杀结案?那目暮警部您怎么看?”白石一听这话更加在意起来。

“如果以我个人来判断的话,我觉得不是自杀。”目暮无奈地说道。

“诶?”源闻言一愣,不过旋即发现,这样似乎不大好,连忙干咳道:“咳咳您一定是发现了什么吧?”

“当时我记得很清楚,在死者坠楼的楼顶,我们还发现了他给儿子买的生日蛋糕正常来说,没人会这样去自杀吧?

“不仅没有遗书,而且事后走访时发现,朱莲食品当时资金虽然出了些问题,但是那个时候,资金出问题的会社多了,也没到要这样的地步

“故而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完全是按照他杀在调查,并且在楼顶发现了烟蒂当时保洁人员再三保证,他在案发当天的下午,仔细清扫过楼顶,而谷繁社长本人并不抽烟,可见并不是谷繁社长一个人在楼顶。

“甚至后来已经检测了出来,烟蒂的唾液,就来自那个叫三枝尚彦的人!”目暮说着,也上来了一些火气。

“嗯?那怎么还会”白石这时也是一愣——那怎么还会以“自杀”结案?那个三枝尚彦也只是个小会社的社长,没道理有这么硬的关系吧?

“因为这个上面的压力很快就给了下来,最终只能以‘自杀’草草结案。”目暮说着,将一份报纸放在白石面前。

白石乍一看还有些纳闷,因为这看起来是一份新报纸,半点也没有十八年前的痕迹。日期也的确是前天的

“嗯?”白石定睛一看,目暮给自己的这一版,报道的是“时隔十八年,山之不动产千金被杀案申请重审”的新闻。

的确这事儿最近闹得挺大,不过

见白石疑惑地看过来,目暮提醒道:“看倒数第二段。”

报道的最后部分,回顾了十八年前的案情,最后部分也提到了凶手最终定罪的关键——有目击者看到了凶手骑摩托离开现场!

而这名至关重要的人证,正是“三枝食品的社长”,也就是三枝尚彦本人!

意识到了什么的白石,连忙确认了下这起陈年旧案的发生时间,果然

“1998年11月14日晚上九点半左右和谷繁明利的案件,就是同一个时间啊!”白石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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