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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我叫阿媚,是一只柔骨魅兔!(求订阅,求月票)(4)

就开始讲述一些关于妖族的事情。

实力强大的妖兽会吃一些化形的天材地宝,变为人的样子。

这里妖兽就会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就是保留自身实力,打算快速突破到更高的境界。

那么身上就有妖气,容易被人族修士察觉。

所以这类型的妖族都会想办法隐藏自己。

但起码是个人样,要不是强大的修炼者,也察觉不到。

一般路过某些地方,附近的人也不会太在意。

第二种自然是散掉实力,从普通人开始修炼。

因为本身就是强大的妖兽,血脉强大的话,在某些程度上就等于有圣体的修炼者。

修炼起来的速度自然块,这种妖族就不容易被察觉。

但变成普通人,若无依靠的话,很有可能在残酷的竞争中被打死,风险还是比较大。

谢敏君认识的妖族就是第一种。

上次紫霄天宫派出高手围剿,这位妖族强者侥幸脱逃。

可是谢敏君有寻找到她的办法,为了给亡夫报仇,就找到这位妖族强者,给妖族强者一共一些修炼材料,她就答应帮忙。

说到这里,谢敏君用哀切的语气:“陛下,那妖族非常重情义,也没有做出什么伤天害理,还请陛下开恩。”

谢敏君知道,李尘这个级别出手,自己认识的那位妖族肯定会伏诛。

可那位妖族一直在帮她,她也不想出卖朋友。

这就是原则的问题。

李尘作为皇帝,对天策王朝为什么把通妖当成一种大罪,肯定有所了解。

当然,他是昨天问霖月娥,霖月娥告诉他的。

众所周知,强大的妖兽身上都是宝物,抓到变成人的妖族,就能获得好处,不过这些是次要。

最关键的是,有些妖族混在人族里,就是为了吃人。

这种事情是人族绝对无法容忍的事情。

所以只要抓到妖族,基本上都是直接处理。

那些帮助妖族的人,也会被以通妖罪论处。

别说天策王朝,其他王朝也是如此。

这些妖族一旦无法控制,那么后患无穷。

所以大陆的灭妖政策一直都很明确,养妖兽可以,妖族不行。

可规定是规定,有一类人可以排除,那就是圣者境的人类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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