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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被毒草毒害的女儿国国王(保底二合一)(4)

绩却差了许多,但口碑还不错。

而且闪灵原著作者史蒂芬金凭借高效的创作,最近几乎每年都有作品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想到外国作家赚钱的速度,魏明真心希望梅琳达没有跑路,希望他们的友谊可以继续下去。

这就是出不去的尴尬,在国外他需要梅琳达做自己的代言人。

在香港他需要爷爷和阿敏的帮忙,阿敏就是个笔友,这里面最靠得住的也就是爷爷了。

~

此时的香港。

老鬼没想到过稿这么容易,还是左派报纸新晚报,可能是觉得这篇可以很好地宣传内地的兵马俑吧,所以过稿和给钱非常干脆,而且还提高了一些价格,给了3000港币。

看着手上这笔钱,老鬼犹豫了。

反正孙子已经买房了,应该也不缺钱吧,而且他一开始不是说过吗,如果自己缺钱尽管拿去用,就当他孝敬自己的。

他当时应该说的不只是自古英雄出少年那一篇的稿费吧?

而不巧自己现在正是缺钱的时候,如果自己把这笔钱留下来,马上就可以租下门面,鸟枪换炮,做大做强!

于是老鬼给魏明写了封信,打算先斩后奏,先租了门面再说,反正自己的不就是他的吗。

而另一边,周惠敏早就把水中花那三首歌投给了宝丽金。

不过那天她和妈妈既没看到谭勇麟,也没看到总经理,就一个小部门的负责人接待了她们,还问周惠敏唱歌怎么样,还以为是她想出道呢。

周妈妈当即把女儿护在身后,说明了她们的来意,他们把歌收下然后就让母女俩回家等消息了,这都等好几天了。

周惠敏准备明天再去一趟,如果他们不感兴趣自己就给张明敏大哥,虽然风格不太适合,但他们公司可能会收来给别的歌手啊,感觉小公司没那么多事儿,她甚至可以直接跟老板对话。

大公司确实有一些大公司病,几天后水中花这几首歌才真正落到了谭勇麟手上。

谭勇麟刚刚在台湾拍完一部电影欢喜冤家,女主角是林凤娇,就是那个后来给程龙生孩子的女人。

温拿乐队解体后谭勇麟勇闯影坛,在台湾拍了好几部电影,跟林凤娇、林清霞还有归雅蕾都合作过了,但他真正喜欢的还是音乐。

两张粤语专辑已经初步奠定了他粤语歌新生代力量的地位,除了老一辈暂时没人能压得住他的。

公司觉得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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