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杀别人?这是什么道理?生命是平等的,但杀人犯似乎更高一筹啊!”
杀人不用偿命,那不就是天龙人?
杰克摇了摇头说:“杀人犯是罪人,是不被上帝所原谅的。别人可以是罪人,但是我们不能做罪人。”
石飞忍不住笑了,觉得杰克的逻辑好奇怪。
实际上,整个高夫市的社会舆论导向,都是死刑是不对的,杀人是不对的。这种观念的形成,原因很复杂,有历史原因,有宗教原因,也有资本原因。
从历史上来说,古代的欧洲国王可以随意处决别人的性命。而二战的纳粹滥用死刑,如集中营的审判,带来几十年的恐惧,促使战后将废除死刑与民主化绑定。
所以在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将生命权列为“不可剥夺的权利”,即使罪犯也享有基本尊严。
生命权是“天赋权利”,不因个人罪行而丧失。即使杀人犯剥夺他人生命,社会也不能以同样手段报复,否则等于承认“以暴制暴”的合法性,导致道德滑坡。
这种观念在1977年推动欧洲全面废除死刑。
高夫市所在的国家,自然也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
毕竟,它曾经是民主的灯塔。尽管现在,这盏灯已经摇摇欲坠。
在这片罪恶的土地上,曾经发生过很多血腥、野蛮的事情,比如过去南方死刑曾与种族歧视深度绑定,黑人更易被判死刑。
但是这个国家,自有国情在,有的州废除了死刑,包括高夫市,有的州还是有死刑的。
其次在宗教上,基督教的核心是“罪人可通过悔改获得救赎”。死刑剥夺了罪犯悔改的机会,违背上帝赋予的救赎权。
人是按上帝形象创造的,生命权仅属上帝,世俗政权无权剥夺。
最后,则是资本的原因。众所周知,资本是追求高额利润的。当利润超过200%,资本家就可以冒着杀头的危险而铤而走险,践踏一切法律。
既然利润那么高,还有风险,那就控制风险,废除死刑不就可以了?
获取巨额利润之后,还可以引导舆论,把犯罪归因于个体道德缺陷,非结构性不公。废死可塑造“人道国家”形象,缓解民众对贫富分化、种族歧视的愤怒。
废除死刑之后,资本家就可以在自由的国度里,无法无天了。因为他们可以攫取更多的利润,而不用担心死刑的威胁。
总的来西方废除死刑的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