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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人心之变,司法大改革!(4)

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从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三年,花了整整四年时间剿匪,共计剿灭近三百万匪寇,才让山贼盗匪彻底退出历史的舞台。

剿匪三百万,这在后世人的看来,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其中固然有不少实际上敌军的残军败寇,潜藏下来成了土匪,但也足见匪寇的数量之多。

而湖南湘西的剿匪更是一直持续到了一九六五年。

老朱治下的大明,当然不可能有数百万计的匪寇。

但若说山贼盗匪都清理干净了,那显然也并非如此。

大明境内的小股山贼匪寇,仍然不少。

武侠的江湖当然是虚构的。

但现实里的绿林强盗,却是一直存在,绵延不绝。

无非是治世的时候会相对少一些。

乱世的时候,便如雨后春笋般都冒出来了。

再比如说,老朱下令严禁的白莲教,到现在仍在各地活跃。

甚至时不时发动造反。

只是每次都很快被镇压,没有形成气候。

历史上,有明一代,这些势力始终都没有被彻底清除。

一直到永乐、天启年间,他们仍然活跃。

从税务司的剿匪的奏折,及各地官府的态度来看,朱允熥觉得要彻底铲除大明的匪寇,不能依仗地方官府衙门。

因为它们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地方保护主义色彩。

许多匪寇在地方官府衙门有非常复杂的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

即便是朝廷将当地主官撤职,调任新的官员前往,也仍然会受到制约,有心无力。

这种情况下,由朝廷中枢直接成立专门的机构,直接进行打击,才是最好的方法。

杨士奇沉声问道:“大明疆域辽阔,若刑部要直接办案,恐怕能管的事还是不多且不便,殿下对此有何规划?”

对于新成立的部门,素来都是朱允熥做出规划,杨士奇只需要负责具体执行。

在这方面,太孙殿下往往都有他完全想不到的好主意,令杨士奇每每惊叹不已。

大明各州、府、县衙都有捕快衙役,但他们的职责,并没有什么不同。

“刑部不管一般的案子,只管大案要案。”

“对于地方上报的重大案件,刑部可根据需要,进行提级管理,直接过问,这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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