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辉格党正琢磨设立一个警察委员会,名义上挂在内务部之下,但这个委员会实际上独立运作,专门负责监督全国警察的执法行为,并且要定期为政府提供警务改革的意见和观点。”
起初,亚瑟还以为辉格党是想让他去下院警务委员会里挂个民间顾问的头衔,但威廉四世的这一番话,却完全超出了他的基本预期。
就像亚瑟先前说的那样,在下院的各种临时委员会当中掌权的都是议员,像是他这样的民间人士就算参与进去,也只能是以顾问的身份给予建议。
但是,威廉四世口中的政府独立常设委员会——警察委员会,那可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虽然亚瑟还不了解这个新设机构具体会掌握哪些权力,但是他正好知道一个与警察委员会性质差不多的机构——济贫法委员会。
济贫法委员会是在1834年新济贫法通过后,设立的一个独立于白厅各部的法定机构。
从理论上来说,它要向议会负责,但实际上济贫法委员会在运作上挂靠在内务部体系当中,由内务大臣负责监督。但在实际运作中,济贫法委员会又近乎独立,不需要逐条听命于内政大臣,而是直接依照议会赋予的法定职权行事。
换而言之,济贫法委员会虽然不是完全的“独立王国”,但它也不像海军部、财政部等部门那样,由一个大臣直接负责领导。
而在权力架构上,新设立的济贫法委员会拥有强大而直接的行政权,可以直接命令地方济贫会建造济贫院,并统一管理救济事务和审查地方账目。
如果论起集权程度,不列颠当下恐怕再难找出一个比济贫法委员会更“专制”的机构了。
这种制度设计既让政府绕开了下院的临时委员会,也突破了地方治安官和教区对救济事务的传统掌控。
但就是这样一个在济贫事务上朝纲独断的机构,实际上却只由3名全职委员负责领导,最多再加上下设的秘书处和十余名助理专员。
而济贫法委员会中那位地位最崇高的委员兼秘书长,凑巧还是亚瑟的老熟人:曾经先后担任过杰里米边沁先生、前任大法官布鲁厄姆勋爵私人秘书的埃德温查德威克先生。
或许是辉格党从济贫法委员会里尝到了独立常设委员会的甜头,看到了济贫法委员会既能发布命令,又能检查账目,还能强制推行改革、惩处不配合的地方官员等等的好处。
所以,固然济贫法委员会既高效又冷酷,并且还引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