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里还夹着江恨离和陈小曼的“契约”,其中约法三章:
其一,婚姻存续期间,两人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身体接触,包括但不限于牵手、拥抱及更亲密行为。
其二,互不干涉彼此私生活。
其三,此契约有效期为一年,期限一到,无条件办理离婚手续,不得拖延、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