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研究了半天,同意了央视那边的要求,但是要求成为神探狄仁杰版权持有方。
影视圈投资不代表可以拿到版权!
很多时候投资方只享受收益分成,对版权本身没有话语权。
特别是眼下这个时期,大部分剧组也不讲究这个,拍完都不一定能赚钱,谁还管版权在谁手里,能分钱就行。
所以投资人如果不懂,也不过问,一般都默认版权归属制作方。
只有明确是以联合出品或者联合拍摄,共同在有司备案,才能在无明确合同的情况下享有版权。
颜礼知道神探狄仁杰这部剧将来要拍续集,所以打算持有版权,到时候看看能不能分一杯羹。
央视对神探狄仁杰重视有限,没太当回事。
所以,只是让颜礼签订了一个一致行动的条款,确保其不会瞎捣乱,就同意了易安影视成为该剧的联合出品和版权持有方。
颜礼很爽快,一致行动没问题,他肯定配合央视。
同样的,这个条款一签,回头想要开发续作,也得同颜礼一致行动,至少要争求他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