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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汗阿玛肯定给答案了!(3)

员私征滥派,同时集中财权于朝廷,但弊则在于增加地方钱粮困难,降低地方灵活赈灾平叛的能力,限制了地方官敛财的能力。”

“所以,儿臣想着,要让地方官不因为地方钱粮过度不足而为维系衙门开支,被迫在火耗归公的基础上,又巧立其他耗损名目;乃至被迫收地方缙绅大户孝敬来维持衙门运转,就得把火耗归公后,给地方官员一笔钱,让其维持开支,以免其打着安稳地方民情的名义丧失廉德。”

“这样”

“也能够有充裕的钱,去维持与上官的关系,和招待过境大员。”

据弘历所知,清朝官员最大的开支,很多时候不是自己个人的享受,而是给上官送礼以及招待过境官员,这两项都是大头。

晚清大员张集馨就在回忆他当粮道官时也说,光是给西安将军的三节两寿,他都得每次送银八百两,又表礼、水礼八色,门包四十两一次,两都统每节送银也要两百两,水礼四色;

另外

他还得统筹地方对过境大员负责招待。

每次招待,要上席五十桌,中席十四桌,上席必燕窝鹿尾,中席必鱼翅海参。

关键是,大宴无月没有,小宴无日没有。

另需备程仪,哪怕是章京这样的小官过境,也得备程仪一二十两到四五十两不等。

他作为粮道,还得给京官每年准备炭敬五万两。

而他的粮道每年收入也就约六万两。

所以,收支不抵时,据他自己回忆,他全靠养廉银支撑衙门日常运转。

清朝眼下,地方上虽然没有养廉银,但火耗收入,却是承担了送礼和招待后的日常运转所需资金。

雍正把火耗归公,让火耗收入虽然标准化,明确化,但也的确会影响地方运转。

弘历也就趁此说出了这个问题。

“如此一来,儿臣就想到了‘养廉银’这个词。”

“顾名思义,朝廷是为养廉而额外拨钱于地方官员。”

“这样,但凡有点廉耻的,就不会过度贪婪,让火耗归公变成弊政。”

“而对于过度贪婪的,在养廉银制度推行后,还在钦定火耗标准外加征的,在被朝廷惩治时,也没有理由再诡辩说,自己是为稳定地方而不得不额外加征。”

“更重要的是,朝廷是把钱给到地方官员手里,不是让地方官员自己去通过胥吏士绅征收,而这也会让流官在地方更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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