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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法则视野(4)

存在的祸。

但引动了祸,消解了祸,就等价于福就转移了。

而相比于难以撼动的福来说,祸的转移是非常的轻松的。

仿佛自然而然的,借助天势一样。

这个能力经由飞霞上人研究的“福祸替劫诀”后。

就更加强大了。

比如说在之前白小馨就引动了玄冥之玉上的祸。

引来杀劫。

消弭了劫难。

方钧对此感到了疑惑,也提出了什么是福,什么是祸的问题。

白小馨就抛出了飞霞上人所述说的福祸相对论。

“那你的眼睛能够更换福祸的定义吗?”

方钧对着白小馨的眼睛发出如此疑问。

“并不能,说是明晦也顶多是对生死最敏感而已。”

“其他的福和祸我是无法详细认清的。”

“而且明晦天眼也有很强的限制。”

“比如说我刚来这片海域的时候,见到这个海域布满了灾祸和福缘。”

“但只有你靠近我的时候,才知道这个灾祸和福缘是来自于你的身上。”

“而当你身上相对于我的福缘大于灾祸的时候,我才彻底相信你。”

白小馨如此说道。

“那么在你的眼中,一块石头是不是天长地久的,永永远远的存在的。”

方钧继续追问道。

“不是,石头不是生命,所以没有生死。”

“也是就说你的眼睛可以定义生命?”

于是,方钧拿出了很多东西,诸如微生物、细胞、病毒、道纹之类的东西让白小馨验证。

得到的答案这些都不是生命。

而什么植物、动物之类的最普遍的事物都是生命。

白小馨对此的解释是有魂的才是生命。

其余的不存在魂的东西都不是生命。

所以在白小馨眼中法宝也是生命。

方钧对此的看法是很符合修仙界的理论。

这么一想。

难怪那些微生物、细胞、病毒之类的东西不会修炼。

因为灵根必须要是要魂存在的事物才能够拥有。

而魂的产生又要求事物必须复杂到一定程度。

其中人是最复杂的。

故而灵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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