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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杀人不留骨,悍匪杨天勇(一)(2)

江牡丹江。

肖林和杨天勇之所以能成为同学,是因为肖林五岁的时候,就跟着父母一起来到了云南。

这家人可不是来旅游的,肖林的父母是来这边支援三线城市建设的。

当年的中国城市等级,并不是按照经济情况来划分的,而是按照国防登记,分为一线、二线、三线。

东北在当时作为共和国长子,为了带动其他省市的发展,国家从这里选派了很多技术工人,调往全国各地协助地方建设,肖林的父母正是其中的一员。

由于肖林的父母也是铁路系统的,所以肖林来到云南之后,也到了广通铁路小学读书,和杨天勇分到了一个班级。

从小学到初中,两人都是同班同学,关系虽然还不错,但是并没有达到生死之交的程度。

时间到了1975年,肖林的父母结束了支援工作,又被调到了黑龙江佳木斯市,肖林自然也跟着父母,离开了云南。

此时肖林和杨天勇都是初中刚毕业,两人就此一别,接下来的二十多年,再也没见过面。

不过父母工作的频繁调动,对肖林来说可不是一件好事,从牡丹江到云南,再到佳木斯,所有的人脉关系,都要重新开始。

这样肖林自然就没有杨天勇的那种机遇了,人脉关系一断,父母想要帮他安排个正经工作,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因此肖林来到佳木斯之后,只能每天到处瞎混,没多就就跟着一群狐朋狗友,染上了小偷小摸的恶习。

1977年,肖林在一次偷钱包的过程中,被便衣警察当场抓获,由于还未满十八周岁,最后被送去了少管所。

结果没过多久,肖林就找个机会跑掉了,家里肯定是不敢待了,于是他就跑去了长春,在这里继续瞎混,还是以盗窃为生。

到了1979年,肖林再次被抓,这回他可就没那么幸运了,由于已经满了十八周岁,最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但是这小子进了监狱,仍然不老实,没多久又因为跟狱友打架,被加刑了半年。

肖林在案发后交代:“我是号子里的常客,大大小小的事,进去过三十多次,但都不是啥大问题,多数都是打架斗殴,基本都是拘留几天就放了。”

由于肖林在号子里混的很熟,三天两头就被抓进去一次,后来大家送了他一个外号,就叫号油子。

不过毕竟年龄越来越大了,这一次判刑,对肖林的改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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