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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五章 尸检报告(3)

y部有明显外伤,y道内壁有撕裂伤,符合强奸造成的损伤特征。

采集y道及周围组织的样本,经dna分析未发现陌生人痕迹,成分分析是润滑油。

致命伤检查:

颈部有四道明显切割伤,伤口深达气管及食管,颈动脉破裂导致大量出血,伤口位置及深度分析显示割喉为迅速致死原因,在失血性休克中丧失生命体征。

内部器官检查:

双肺淤血较小,无出血性水肿,不符合窒息死亡特征。

心脏无明显异常,排除心脏疾病致死可能性。

肝脏、肾脏等内脏器官未见明显损伤或疾病改变。

往下便是组织学检查、病理诊断等,尸检报告总篇幅十几页,死亡时间二十六小时。

非常详细。

最后的法医签名中有苏盈的名字,她虽是中途参与了尸检过程,但名字是一定要签上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

看到最后,陈益往回翻动,视线放在其中一行字:未见防御性伤痕。

“心甘情愿被绑的?为了保护孩子吗?”

念头一闪而过,陈益将尸检报告递给卢政凯,继续翻阅纪景福的尸检报告。

体表检查:

死者衣物凌乱,多处撕裂,表明生前与凶手发生过打斗。

全身多处皮肤擦伤和淤青,集中在四肢及躯干,符合打斗伤特征。

双手有防御性伤痕,指甲内残留有疑似凶手的衣物纤维,未见皮肤组织。

胸部正面有四处明显刺创,伤口形状规则,边缘整齐,表明为锐器所致。

伤口深度不一,其中两处穿透胸壁,伤及内部脏器。

内部检查:

心脏有一处刺创,穿透心室壁,导致心脏破裂大出血。

肺脏两处刺创,一处伤及肺动脉,一处伤及肺叶,造成大量出血,胸腔内积有大量血液,凝固状态表明死亡时间有一定间隔。

肝脏有一处刺创,但未穿透,出血量较少。

脾脏、肾脏等其他脏器未见明显损伤。

无中毒迹象,毒物检测结果为阴性。

组织学检查:

心脏、肺脏伤口周围见大量红细胞渗出,伴有中性粒细胞浸润,符合刺创的组织学改变。

肝脏伤口处见纤维组织断裂,少量炎症细胞浸润。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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