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血,估计是被炸弹爆炸时候震破了耳膜导致的。
500磅炸弹近距离轰炸,不被震死都已经可以偷着乐了。
弯刀营开始组织第二次入城。
这次还是一辆艾布拉姆斯坦克和一辆悍马。
坦克负责走前面,毕竟皮糙肉厚。
悍马车走后头,因为视野好,负责观察。
厨子跟宋和平开玩笑道:“你看看,人家老美就是有钱,这么往里头添油,被炸一辆再上一辆,坦克都不要钱似的。”
宋和平也觉得不可思议。
弯刀营是由美军亲手调教出来的第一个机械化装甲旅下属的精锐装甲营。
按说,他们的战斗力和战术水准应该很高才是。
如今一看。
实在是一言难尽。
宋和平角色代入了一番,如果自己是曼德斯中校,一开始就不该派两台装甲载具去打头阵。
毕竟没有步兵的协同,管你什么艾布拉姆斯还是布雷德利还是悍马,都是铁棺材。
直接在摩苏尔入口这条路旁展开队形,用坦克上的火炮直接对旁边的仓库和建筑物进行一番轰击,对准窗口打,让炮弹打进去在里头爆炸,在炮轰同时派出步兵尖兵分队,步行占领建筑物。
等占领了入口处的建筑物后,可以依托建筑物建立防御阵地,掩护地面的装甲部队缓慢进入。
等坦克上来后,有了建筑物里的步兵协助,会安全很多,也不会被人从侧面用rpg偷袭,安全系数急剧上升。
可这位曼德斯中校居然不这么干。
他居然直接让弯刀营派了一辆坦克一辆悍马孤军深入。
在宋和平看来,中校先生是不把伊利哥这些仆从军当人,也不把这些支援给伊利哥本土部队的坦克和悍马当钱。
他们不心疼装备,只要安全。
远远看着,等弯刀营充当诱饵被人攻击后,直接大召唤术喊来疣猪攻击机一通轰炸。
得!
这样是挺安全的。
宋和平看着那几个捡回一条命的伊利哥士兵,自己都替他们心疼。
想到这,他有意无意看了一眼身旁的萨米尔。
萨米尔黑着脸看着这一切。
其实他是整个“音乐家”小队里心情最复杂的一个。
他看不起弯刀营的人,但又憎恶美国人不把自己同胞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