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岑斯写完这行字,转过身,靠在黑板边捏着粉笔等待。
一个德国本地的学生动了动,他不敢直接插嘴,而是颤颤巍巍的伸起手臂。
柯岑斯随手点了他一下。
“是‘当撒谎对一个人最有利的时候,为什么要选择说实话?’先生。”那位学生回答。
柯岑斯把这位学生像是用过的抹布一样遗忘掉。
这样简单的问题,不值得他的鼓励。
他转过头,出神的盯着黑板上的文字。
“这是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在他九岁大的那年,在他的日记本上所写的句子。也是他一生中所想要研究的第一个哲学问题。”
“我之前问艾德。他有没有看过油画杂志的那场采访。”
“如果他看过,他就会意识到一件事情。当时舞台上有两位嘉宾,面对着油画杂志的前任艺术总监所提出的同一个问题,问他们了不了解一封莫奈的书信还是什么。”
“那是一封完全虚构的书信。”
“那个问题,在本质之上,就可以抽象成我写在黑板上的这个句子——当撒谎对一个人最有利的时候,为什么要去选择说实话。”
“我看了很多很多遍那场访谈,整场辩论里最吸引我的点,不是那些煽情的访谈,不是那些书信,日记最吸引我的就只是这个问题。”
“顾。”
柯岑斯先生叫着顾为经的名字。
“你能告诉我,你对这个问题经验丰富,在那一刻,你是出于什么样的思考,选择做出了‘我不知道’的回答呢。”
所有教室里的目光都在盯着前排的亚洲同学看。
顾为经思考着。
柯岑斯也不着急,就只是静静的等待,他似乎愿意为了这个答案一直去等待到地久天长。
“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顾为经坦诚的说。
“那个时间太短了,脑海里几乎没有想太多的事情,只是可能我爷爷和我说,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哦,我爷爷跟我说,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塞缪尔柯岑斯把顾为经的答案重复了一遍,看上去不满意,语气倒也称不上嘲讽,最多只是认为这个回答过于的幼稚了。
“德语里的乡村俚语说,傻瓜拥有半个世界,看上去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其他学生一起笑笑。
柯岑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