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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斗恶人纲要》(1)

在何立平一家人被审判之后的第二天,紧接着就是庞巧莲和傅平尔这对进狱系母女的案子。

其中,傅平尔涉嫌三条罪名:

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诬告陷害罪。

前两条罪名符合想象竞合,择一重罪,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加上诬告陷害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两罪并罚,

有可能被判处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庞巧莲,情况相对来说倒是要轻许多,因为她只涉嫌一条罪名——诬告陷害罪。

由于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没有使被诬告的对象受到刑事处罚,所以只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母女俩的案子,该说不说也挺简单。

案情简单。

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

庭审起来自然也是非常的省事儿。

而且这俩人由于取保候审的申请始终没有通过——毕竟她们是有“前科”的,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但去骚扰和威胁被害人,而且还犯了新罪,自然是不可能再同意她们的取保候审申请了。

这也就导致了,庞巧莲和傅平尔母女俩都在拘留所里出不去。

而她们的亲戚,在杭城并且也知道她们情况的,也就只有一个庞光亮而已。

可庞光亮被这母女俩差点坑死,肯定是不敢再掺和进来。

换言之

庞巧莲和傅平尔属于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状态。

找律师这种事情自然也是没办法找了。

所以她们上法庭压根儿就没有自己找的律师,只有司法局给她们各自安排的法律援助律师。

简称,法援律师。

这法援律师,前面也提到过,不能说很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至少是没办法跟你自己花钱在外面律师事务所请的律师那么专业,那么尽职尽责。

毕竟,

你花钱请的律师,对方是收钱办事儿,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收了钱自然会尽心尽力地给你辩护。

而且这也跟律师自己的名声有关系。

他总不能敷衍了事,坏了声誉吧?

而法援律师呢,也不是完全没钱收,但基本上可以看做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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