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开庭,将会当庭宣判。
毕竟这只是个“小案子”。
跟杀人大案比起来更是微不足道。
而且案情比较简单。
因此也不需要两天三天的时间去细细琢磨讨论分析研究。
只需要一个小时,合议庭到后面综合考虑讨论一下,也就能当庭宣判了。
主打的就是一个效率。
保证一条龙服务,保送入狱!
一小时的时间,一晃而过。
很快。
重新开庭。
法官站在法台之上,双手捧着判决书,开始宣判:
“被告人马洪波,成立强制猥亵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赵元,成立强制猥亵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黄建兴,成立伪证罪,妨害作证罪,并为强制猥亵罪提供便利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董家宝,教唆他人犯下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以上判决,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生效。”
“若被告人不服要上诉,在收到判决书之日三日内,可以向本院或更高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闭庭!”
“咚!——”
法槌重重落下。
也意味着,这场庭审彻底结束。
四个人的命运,也就此定格!
全都获刑!一个不落!